商誉作为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的可辨认资产分开出售,只能和企业同时转让;

  2、商誉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无法以任何方式单独计价;

  3、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而只是超过企业可辨认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

  商誉是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在企业合并时,商誉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