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可辨认资产的范围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可辨认资产是存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的资产,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等。商誉是不可辨认的资产,商誉以外的资产绝大部分都是可辨认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