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在于能够通过公司制形式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凝聚力,通过提高注册会计师组织形式的可塑性,有利于事务所规模以及业务的扩展,其缺点则在于降低了风险责任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行为的约束力,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责任,从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风险。

  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是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并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