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利得指在债务人重组债务过程中,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用于清偿债务的现金价值、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由于企业的债务重组利得一般针对债务人而发生,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债务重组利得应当通过“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商品”等科目核算。其中,“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期末应当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不存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