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对方捐赠而产生的获利所得。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取得捐赠利得时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银行存款”科目以及“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其中营业外收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其明细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项目。对于企业所取得的捐赠利得,期末应将“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