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有:

  1、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加速折旧办法。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较多,后期提取较少,使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补偿;

  3、收入的确认。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多项特定条件的,才能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比较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的,即使收到货款或即使已经发出商品,也不能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