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存入信用证存款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收回剩余信用证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存款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照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存入、收回信用证存款时,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