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内往来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

  1、认真执行换人复核制度;

  2、及时处理往来账务:避免账务积压和延误,并坚持印、押、证分管分用;

  3、严密控制核算环节:通过账务核对确保核算正确无误和资金的安全;

  4、确保往来账户的往来单证有专人传送,并建立登记签收手续;

  5、储蓄所只能在其管辖支行内开立往来账户。

  辖内往来指一个清算行范围之内,经办行与经办行或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发生往来款项及资金清算的情况,辖内往来一般包括资金汇划业务辖内往来、系统内或同城交换辖内往来以及通存通兑业务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