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权益论理论是从持有企业剩余权益者即普通股股东的立场出发,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观察以解释权益性质并对其有关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进行指导的一种权益理论,该理论由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威廉姆佩顿提出,理论的内容介于业主权论和实体论之间。
剩余权益论理论主要以“资产-特定权益=剩余权益”的等式为核心对剩余权益进行分析,其中特定权益包括债权人的要求权及优先股东的权益,而剩余权益即普通股股东按比例所享有的权益。
剩余权益论理论是从持有企业剩余权益者即普通股股东的立场出发,通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观察以解释权益性质并对其有关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进行指导的一种权益理论,该理论由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威廉姆佩顿提出,理论的内容介于业主权论和实体论之间。
剩余权益论理论主要以“资产-特定权益=剩余权益”的等式为核心对剩余权益进行分析,其中特定权益包括债权人的要求权及优先股东的权益,而剩余权益即普通股股东按比例所享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