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赔指单位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后由于货物存在质量损坏、短装、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终止及发生有关的贸易诉讼等原因,根据买卖双方的协议由供货单位根据损失或应退还的货款的金额向收货单位进行退还和赔偿的行为。在会计实务中,收货方应当以向供货方退赔的货物金额为参考,并通过“库存商品”等科目填制相应的红字会计分录进行处理,而供货方也应当以所收到的退赔货物的金额为参考,并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填制相应的红字会计分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