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投资假设是指假设在确定项目的现金流量时,只考虑全部投资的运动情况,而不具体区分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等具体形式的现金流量。即使实际存在借入资金,也将其作为自有资金对待。这样可以让使用不同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具有可比性。

  全投资假设的核心意思为“借款的还本付息支出不属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即计算现金流量时,不把利息支出(筹资活动的流出)作为“现金流出量”。此时的现金净流量要站在经营活动的角度上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