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顺序至少披露以下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以及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