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现金管理办法主要依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依照该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财务现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现金限额规定等内容。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