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类型有以下两种:
1、自愿性披露:是指会计信息按照企业的意愿进行披露,企业在信息披露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会主动向会计信息市场释放有利信号,以获取资源争夺过程中的优势地位;
2、强制性披露: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出发,需要权威部门对会计信息披露采取强制措施加以限定。
实际操作中可以对两种基本模式进行组合。若以强制为主、自愿为辅时,则大部分会计信息按照政府部门强制性规定的信息种类和数量披露其余少部分依靠企业的意愿进行披露。若以自愿性为主、强制性为辅时,则大部分会计信息按照企业的意愿进行披露其余少部分根据政府部门强制性规定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