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2、企业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借方或贷方)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借方或贷方)

      投资收益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然后进行处置时,可以通过“其他债权投资”等相关二级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其他债权投资”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