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失真的类型有:

  1、无中生有型。有关经济业务并未发生,但却通过伪造合同、发票等方式虚增收入、资产。

  2、改头换面型。删改原始记录,使原有经济业务记录面目全非。

  3、真假双簧型。常见的是两套账,一套是真账,对内,另一套是假账,对外。

  4、账外账型。常见的是大账之外,还有许多小账。小账多为“小金库”,核算却不规范,没有统一账目、报表,是贪污、挪用等腐败行为的经济来源。

  5、体外循环型。将部分收益转移在其他单位,需要支用时才从相关单位支付。

  6、长官意志型。财会人员的行为受领导意志支配,难以坚持会计原则和职业道德。

  7、财会主动型。部分财会人员受利益的驱动,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制造失真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