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查法的基本程序有以下步骤:

  1、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

  2、根据会计报表核对总账、明细账及日记账;

  3、核对总账科目及其所属的明细账,特殊情况下还应将总账与汇总账凭证核对;

  4、审阅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并抽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

  5、审阅分析原始凭证;

  6、进行账实核对。

  逆查法又称为倒查法、溯源法,是从审查分析会计报表或发现线索的总账科目开始,逆向的进行审查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