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账务处理中,企业向银行借款可以通过“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两个科目均属于负债类科目。

  其中,“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而“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负债类科目是对负债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