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上记账凭证单独存在时对外没有效力,其原因在于记账凭证是作为企业内部所编制的会计资料,而财务上的记账凭证附上所取得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时,对外有一定的效力。其中企业的原始凭证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内容进行管理,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