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影响法的理论依据如下:

  1、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计算收入、费用和损失时计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差异形成后,在以后各期不能转回,因此,在核算中只能在本期确认永久性差异。

  2、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计算收入、费用和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其特点是在以后各期可以转回。

  纳税影响法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与应付税款法相对,它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所得税影响数,递延到以后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