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利润分配优先权: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收取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2、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当股份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