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周转金来源如下:

  1、企业的职工住房的租金收入;

  2、企业的职工住房出售净收入;

  3、企业按财政税务部门核定可在成本中列支的直管住房折旧、大修理费计提额和提租补贴;

  4、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给企业的住房资金;

  5、职工配偶单位付来的分房补偿费用;

  6、其他住房资金。

  住房周转金,是指企业从各种规定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各方面开支的,除公益金、住房折旧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住房基金。在账务处理上,它既是表外科目“住房基金”的构成内容,也是资产负债表的构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