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的公式为: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工资额+年终奖金收入额-5000×12-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年终奖金单独计算的公式为:个人所得税税额=年终奖金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