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中,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可以单独计税,也可以合并计税,具体应如何计算?
个税奖金如何计算?
个税奖金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根据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应综合所得税率表得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金的账务处理
年终奖计提时,贷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科目: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发放年终奖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比较多,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