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前发票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因交易事项的发生所取得的未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的勾选认证。

  随着国家税制结构的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也得到了改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的内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