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交易方式,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北交所另行规定。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协议转让。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连续竞价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