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税务职务犯罪专指《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具体包括: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具体如下:

  1、不征、少征税款犯罪的行为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犯罪,包括不按规定的对象发售发票、不按规定的票种和规定的数量发售发票、不按规定的程序发售发票。

  3、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犯罪,包括徇私舞弊准予抵扣虚假扣税凭证注明的税额、徇私舞弊准予抵扣按规定不予抵扣的税额等形式。

  4、徇私舞弊批准出口退税罪,包括和骗税分子勾结,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骗税分子用于骗税,该严格执行退税政策的没有执行,或者执行得不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