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及财务会计都是通过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核算,核算的内容在某些方面具有一致性。两者都遵循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的假设,均以共同的纳税人核算工作为会计主体。同时,两者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存在,在合法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纳税金额,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实现的目标、核算对象、核算依据、会计要素以及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有所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核算所实现的目标方向不同;

  2、核算对象不同;

  3、核算依据不同;

  4、会计要素不同;

  5、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