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指消费税纳税人在取得已税消费品或产生已税行为时,为避免重复征税情况的出现按规定将纳税人已缴纳的消费税税费进行扣除,并对应扣除的金额进行计算的过程。其中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主要包括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两种情况,前者已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使用税率,后者已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部分的已纳税款+当期收回部分的已纳税款-期末库存部分的已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