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差价收入的核算原则有以下两个方面:

  1、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卖出非上市债券,应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债券差价收入指企业通过买卖债券的方式实现的收入。核算上市债券(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而核算非上市债券(以摊余成本计量)时,企业应通过“债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