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区别在于: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原则为准则主义。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2、经营的范围不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可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及与融资咨询有关的担保业务,允许其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以上经营范围以外,还包括贷款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

  4、监管管理程度不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