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规定存在的问题有: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

  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可操作性差。

  3、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未作规定。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