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税是指个别税种事先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税款的缴纳与受益更直接地联系在一起一种税收。从受益原则的角度出发,对私人产品征收的消费税,应当具有全面性和同一性。
全面性:所有私人产品(包括劳务)都以公共产品为外部条件,不论其流通途径如何,只要最后进入消费领域,都应征收消费税。
同一性:在生活条件性公共产品上的受益差别,主要由人们消费的产品数量来决定,而每一个私人产品在享受公共产品上的利益是均等的。所以,对纳入征税范围的所有私人产品,不管什么种类,都应实行同一税率,不管经过多少流通环节,其最终税负都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