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能的相关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一职能论”,一种是“多职能论”。

  持“单一职能论”者认为,无论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它们只有一项职能,就是经济监督。

  持“多职能论”者,一般认为审计除审计监督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具有其他,如评价、鉴证等职能。

  审计职能是指审计能够完成任务,发挥作用的内在功能。审计职能是审计自身固有的,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的变化,审计对象的扩大,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而不断加深和扩展的。在理论与实务界,通常认为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这三方面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