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俘虏理论是指斯蒂格勒(G.J.Stigler)在1971年发表的《经济监管理论》一文中开创的“监管俘虏理论”。该理论主要研究了监管机构与被监管的产业利益集团在监管政治过程中的相互关系。

  该理论指出监管能够为被监管的产业带来四方面的利益:政府直接补贴、对潜在竞争者的市场准入控制、对替代品和互补品的控制及价格控制。而为获得监管收益,被监管者将动用种种资源和手段“俘虏”监管者。而监管者一旦被俘虏,监管的设计和实施都将围绕被监管者的利益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