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退税,是按税率分类的一类税,指按累退税率计征的各种税,税收负担具有累退性质的各种税。一般认为,不论纳税人收益或财产数额大小,负担能力高低,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结果负担能力高者,负担率低,而负担能力低者,负担率高,纳税人之间的负担能力差距越大,这种现象越明显,故对具有这种性质的税称之为累退税。
累退税率,是“累进税率”的对称,指随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降低税率的一种递减等级税率,即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大,税率越低;课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越小,税率越高。这种税率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因而一般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