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融资的模式:

  1、政府信用贷款。即由政府组织协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指定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统借统还,林业中小企业及林农作为最终用款人使用贷款并偿还本息,当地农村信用社为委托贷款行办理贷款的发放和结算业务。

  2、“林权证”抵押直接贷款。即借款人直接以林业资产评估中心出具的评估书、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的《林权证》作为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

  3、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贷。林业龙头企业与银行建立信贷关系,担保方式主要以企业所拥有的林场产权、林业企业控股权、土地房产或其他权益作抵押。

  4、森林资产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为林业中小企业和林农提供担保,同时要求林农和林业中小企业以林权证或其他林木资产作为反担保。

  5、林农小额贷款。主要是农村合作银行结合农村贷款工作,借鉴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做法,通过简化贷款工作手续,以林农联保方式发放贷款。

  6、“公司+基地+林农”模式。由龙头企业、林农共同出资组建产业发展担保基金。龙头企业分别与银行和林农签订贷款担保协议,银行按基金额度的1~3倍向协议农户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