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我国实施“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合并为统—社会信用代码。标准规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18个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不同的位数分别代表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的标识码、校验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