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是股东权益的最高代表,并不属于公司雇佣职工的范畴,在理论上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并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业务,其权利主要在董事会的职责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不进行个人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内只有一位董事长,但可设立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责主要有召集主持公司的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会议;及时检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内各董事报告;签署公司的股票与债券;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会也可授权董事长在闭幕期间形式部分董事会的职权;除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宜外,董事章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业务和事项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