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范围包括办理涉税鉴证、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缴纳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财物、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税务行政诉讼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税务师事务所对代理事宜协商后,双方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代理与委托代理关系成立发生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师事务所缴纳代理费用后。为保证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委托代理办税事宜时需要按签定协议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