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级经济师科目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高级经济师考试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考生需要在5年内参加并通过评审,才能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