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证考《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门,前者是公共科目,后者为专业科目,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10个专业。

  初级经济师考试满分为140分,合格标准为84分,部分省份划定了省内合格标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初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