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满分是140分,及格分为84分;高级经济师考试满分是100分,及格分为60分。经济师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
十个专业类别分别设有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以及高级经济师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科目。其中《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两门科目的题型均为客观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高级经济实务》科目的题型为主观题,该科目的成绩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