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级经济师考《高级经济实务》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60分),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经济师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制度,满足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即可参加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高级经济师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湖南高级经济师考《高级经济实务》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60分),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经济师考试采取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制度,满足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条件即可参加考试。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高级经济师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