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1、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参与湖南省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除满足以上论文要求外,还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