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旅行社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旅游服务分包款、将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餐饮费、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