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主体包括以下四类:
1、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
2、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
3、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
4、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根据“会计主体假设”的理论,会计主体是指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同时,会计主体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