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具体包括如下:

  1、能动的可以作为认知的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

  2、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

  3、接受会计工作服务的单位;

  4、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可以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其目的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集中反映特定对象的活动,并与其他经济实体相互区别,从而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