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罚款计入“营业外支出——税务罚款”科目,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

  税务罚款,是指税务机关对违犯税收法规的纳税人强制罚征的款项,是税务违章处理的措施之一。按照规定,对纳税人偷税、漏税、抗税的行为,除应追缴应纳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外,可酌情处以一定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同时,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