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取得疫情防控补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收入”等会计科目。
疫情期间补贴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收到疫情防控补贴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2、企业给员工发放疫情防控补贴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相关规定,对于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所取得的临时性工作标准和奖金,个人所得税享有免征的税收优惠,即疫情期间,防疫工作人员依法所得的工作补贴与奖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